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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做好2022年度省级三好学生、优秀学生干部、优秀毕业生和先进班集体评选工作的通知
编辑: 发布时间:2022-04-03 访问次数:

各班级:

为全面落实立德树人根本任务,通过选树标杆形成典型示范,培养大学生立大志、明大德、成大才、担大任,根据苏教学函〔20228号文件精神,省教育厅和共青团江苏省委决定在全省高校开展省级三好学生优秀学生干部优秀毕业生先进班集体评选活动。现将我校评选推荐事项通知如下:

一、评选推荐名额分配

我院报送省级三好学生优秀学生干部名额为4名,省级先进班集体”1个,省级优秀毕业生”1名,其中先进班集体优秀毕业生报送学校再进行差额评选

二、评选方式

差额评选。

三、评选推荐标准

三好学生评选标准:有正确的政治立场和坚定的爱国主义信念,坚决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和党的基本路线方针政策。努力学习马克思列宁主义、毛泽东思想、邓小平理论、三个代表重要思想、科学发展观、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有强烈的法治观念,遵守宪法、法律、法规,遵守公民道德规范,遵守学校各项规章制度;有优良的道德品质和行为习惯,团结同学,关心集体,尊敬师长;学习目标明确、态度端正,成绩优秀,有较强的实践能力与创新精神;热爱劳动,积极参加公益环保、社会实践和志愿服务等活动,有强烈的社会责任感;有较高的审美和人文素养,身心健康,有良好的生活习惯和心理素质,积极参加体育锻炼和校园文化活动,达到《国家学生体质健康标准》规定的要求;获得过校级三好学生称号或校级及以上其他综合性荣誉称号

优秀学生干部评选标准:在具备省级三好学生条件的基础上,要有较强的责任意识,热心承担社会工作,积极组织开展各项活动,具有一定的组织、管理和协调能力;有较强的服务意识,热情为同学服务,在同学中有较高的认可度,起到先锋模范示范引领作用;有较强的工作能力和突出的工作业绩;评选当年应在班级、党团组织或院系级以上学生会等其他学校认定的学生组织中担任主要学生干部一年以上;获得过校级优秀学生干部称号或校级及以上其他综合性荣誉称号。

优秀毕业生主要标准:有坚定正确的政治立场,遵纪守法、品德优秀,诚信意识较强和学术道德良好,在校期间未受过处分;学习刻苦、成绩优良,积极参加社会实践和志愿服务,具有较强的实践和创新能力;有正确的择业观和就业观。对创新创业、积极应征入伍或到中西部地区、艰苦边远地区、基层工作及重点领域、新兴领域、国际组织等就业的毕业生,优先推荐评选并可适当放宽评选条件。在本学段学习期内,曾获得过校级及以上荣誉,或在某一方面表现突出,成绩显著或作出突出贡献。

先进班集体的主要标准:有政治坚定、素质过硬、团结协作、以身作则、服务学生,在思想、学习和生活等方面起到示范引领作用的两委会;有科学有效、完备合理的班级管理制度;有积极上进、团结互助、遵纪守法、崇尚科学、热爱集体、朝气蓬勃、文明健康的良好班风;有严谨求实、刻苦钻研、奋发向上的优良学风;积极参与校风建设和争做文明先锋活动,热心公益环保、社会实践和志愿服务等;有健康的生活习惯和良好的心理素质,寝室卫生环境和个人卫生习惯好,积极参加体育锻炼和校园文化活动;获得过校级先进班集体称号或校级及以上其他综合性荣誉称号

四、评选推荐程序

评选、推荐工作在学院党政领导下进行。三好学生优秀学生干部优秀毕业生候选人的提名须经其所在班级酝酿,通过民主评选产生,学院经党政联席会议研究决定后报学生工作处;先进班集体经学院经党政联席会议研究决定后报学生工作处;由学生工作委员会确定推荐名单,经全校范围内公示无异议后,报校长办公会研究确定最终推荐名单,上报省教育厅。疫情防控期间,各班要严格遵守疫情防控要求,优化评选程序,强化过程监督,提倡采取线上评选方式,减少人员集聚。

五、评选推荐要求

         1.各学院要严格掌握评选推荐的标准,坚持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保证质量,全面衡量,切实做好评选推荐工作。三好学生优秀学生干部优秀毕业生不可兼评。

2.各片区请于45日(星期二)晚上7:00前将推荐省表彰的“三好学生”、“优秀学生干部”、“优秀毕业生”和“先进班集体”推荐表、先进事迹材料和学院推荐一览表汇总报学工办。

注意:附件1、附件2电子文本和纸质文本(一式两份),附件3、附件4电子文本,电子文本命名请统一格式:班级+姓名+所申请的荣誉,并在规定日期前发送至:2416177248@qq.com。逾期不报作弃权处理。

3.班级要大力宣扬先进典型,让崇尚先进、学习先进、争当先进,成为全体学生的自觉行动,营造优良的校风、学风和考风,构建和谐校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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