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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转学工处】关于开展我校2020年国家奖学金评选工作的通知
编辑: 刘丽 发布时间:2020-09-30 访问次数:

各学院:

        根据江苏省教育厅《省教育厅关于做好2020年普通高校国家奖学金有关工作的通知》(苏教助函[2020]17号),为切实做好我校2020年国家奖学金的评审工作,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参评对象

国家奖学金奖励对象为在校二年级以上(含二年级)全日制本科学生中特别优秀的学生。

二、评选条件

国家奖学金:按照《金陵科技学院国家奖学金管理实施细则(暂行)》(金院字〔2012164号)的要求进行评选。

三、奖励和资助名额及标准

奖励和资助名额:见《2020年国家奖学金名额指标分配表》(附件1)。

奖励和资助标准:国家奖学金的奖励标准为每生每年8000元。由各学院根据申报学生的家庭经济、思想品德、学习生活、遵守校纪校规等情况组织评审。

四、评审程序

1.各学院通过各类媒体平台做好宣传工作,让师生详细了解国家奖学金的政策和评选办法,遵循公开、透明、公平、公正的原则,认真组织评审工作,自觉接受师生的监督。

2.学生本人向所在学院提出书面申请,并在学校网上事务大厅中填写《国家奖学金申请审批表》,并上传学生本人在校期间的成绩单(教务处一体机打印后扫描或拍照上传),申报提交(4+0联合培养的学生单独提交材料,放在联合培养的学院进行参评),审核通过后打印(详见附件3操作手册)。并提交个人优秀事迹介绍(征集要求见附件4),35名国奖候选学生自动成为我校国家资助政策宣传大使,请候选学生一并提交国家资助政策宣传方案。

3.各学院严格对照评选条件,认真组织国家奖学金的评审,确定拟受奖励和资助学生名单,并将名单向本学院师生公示,公示时间不少于5个工作日。

4.国家奖学金网上申报1011截止,系统关闭,请各学院于1018日前将拟推选国家奖学金的学生信息进行提交,导出汇总信息后,加盖学院公章后报学生工作处。国家奖学金申请人优秀事迹介绍的电子材料发至电子邮箱xszz@jit.edu.cn

申请国家奖学金的学生信息材料需同步录入江苏省学生资助管理系统并提交学校审核,审核通过后各学院通过系统打印,其中国家奖学金申请审批表需严格按照要求统一申报(详见附件2中填写说明)。

5.学生工作处对各学院上报材料组织评审,提出国家奖学金获得者建议名单,报学校审定。审定通过后的名单在校内公示(不少于5个工作日)。公示无异议后,报省教育厅审批。

五、奖学金的发放

学校收到省教育厅、财政厅的国家奖学金的批复和经费后,按照上级文件精神,由财务处打入学生本人银行卡。获奖情况记入学生学籍档案。获得国家奖学金的学生将颁发国家统一印制的奖励证书。

、说明

1、国家奖学金不需要考虑学生家庭经济情况。

2、国家奖学金评选,各学院要组织差额面试,并创造条件让学生观摩学习。按上级要求,学校对学院评审进行检查,学院差额面试时间要提前2个工作日报学生工作处。

3、国家奖学金与国家励志奖学金不可兼报。

4、各学院严格按照附件2《国家奖学金申请审批表》(样表)中的要求,在省学生资助管理系统填写,认真组织专人审查有无错别字,表述通顺合理,正确使用标点符号等。

5、国家奖学金个人优秀事迹介绍,学生工作处后期将在金科院学工在线对每一位获奖学生进行事迹推送,并挑选3篇优秀的事迹代表学校参加全省的优秀事迹评审,请学院分管领导把关写作质量,在纸质材料上签字并盖章。

6、这学期调专业符合条件的学生一律放在新学院参评。

联系人:石宁宁

电话:025-86188898       Email:xszz@jit.edu.cn

                                                                                  学生工作处

202092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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